OB电竞,中国环境报讯 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8年1月底前启动清查工作,完成工作部署和清查准备。2至4月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5月底前完成生活源锅炉清查结果汇总。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要求,各地负责办理锅炉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于2018年1月底前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行政区域内所有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锅炉使用登记信息,包括设备类别、设备品种、产品名称、设备代码、设备型号、使用登记证编号,以及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设备使用地点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摸清所在区域生活源锅炉分布情况和每台锅炉使用信息,建立生活源锅炉名录,查清生活源锅炉基本信息、锅炉运行和污染治理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中质量控制要求做好数据审核和清查结果汇总。完成清查工作后,各级普查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将生活源锅炉名录反馈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近几年在国内风生水起,很多人在推着它前进,也有很多人眼里进不得沙子,寻遍其负面内容而试图“否定”,不过像30元/吨处理费的焚烧怎么可能不让人诟病?
以黑烟、酸雨、二噁英、温室气体控制等为目标,生活垃圾焚烧从最开始的露天焚烧到如今的现代化焚烧经历了很多改进不仅是末端的烟气处理还有炉型和工艺的改进,其中被很多人视为切肤之痛的二噁英,其实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已经有成熟技术可以控制。
下图是日本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二噁英排放总量的削减情况,可见二噁英是完全可以控制的而且还能控制得非常好
欧洲一些国家现在致力于垃圾的精细分类然后热解气化,日本人则在对焚烧做着精益求精地改进:1、炉渣热灼减率,日本目前对新建项目要求控制的目标值是小于1%,我们现在用的大部分还是5%的数据来评判是否完全燃烧。减少炉渣的热灼减率,一来提高了废物的热利用率减少有机分的损失,二来也提高了炉渣资源化的价值。2、空气比要从2.0向1.3的目标前进。在提高完全燃烧效率的同时,还要减少空气比,这个是更高更严的要求。废气量减少(PM2.5会减少),后续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费会减少,虽然热气体总量减少表面上会减少发电量,但是实际上需要预热的空气量减少了,所以,整体上应该是有利的。3、进锅炉之前的废气会在焚烧炉内再循环燃烧,这样应该是降低空气比的一个措施之一。(4)使用高温、高压锅炉4MPa×400℃。(4)进行低温催化脱硝170℃以下。
最近有报告在谈焚烧的社会成本,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显著降低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这个报告核算出焚烧的社会成本为1089元/吨,全过程管理成本2253元/吨。报告同时还算出2012 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填埋成本为1530.7元/吨。作为基本可以比较的两个项目卫生填埋和焚烧,就这两个数据而言,焚烧是优于卫生填埋的。
在计算焚烧的社会成本中,关于电价补贴,有这么一段话“由于焚烧厂并不是燃煤电厂,享受了土地划拨、建设补贴,底灰、飞灰处置等政策优惠,大部分固定成本及可变成本都不需企业承担,超过280kWh的供电虽然按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销售,但相对于燃煤发电厂,焚烧厂通过售电获得了更高的利润。即使按燃煤发电机组电价售电,其利润也应算作其获得的额外补贴”。鄙人对这段有点不理解,同价销售焚烧厂的利润更高?是因为不需要花钱购买煤吗?但是,在计算社会成本的时候,按其算法,已经把政府补贴的钱算进去了,垃圾的钱也算进去了,如果此处算利润再计算一笔,是否有重复计算之嫌呢?特别是其利润也应算作其获得的额外补贴。本人非经济学或者会计专业,观点仅供参考。
对于健康损失的核算,主要把枪口对准了二噁英,但是,这里有个疑问是关于AERMOD模型预测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点的浓度值有点疑问,这个大气污染物是什么?似乎对应不上其报告中表5-1的数值,它似乎比表5-1中源头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还要高。
最后,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后社会成本估计”这一部分内容,虽然比较了有无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两种情况OB电竞,,但是,这个比较是不全面的。文中仅仅说明因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引起进入焚烧系统的垃圾的量和成分的变化,从而降低了焚烧系统的垃圾成本。然而,实际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同样也有社会成本,只有在处理同样量生活垃圾的基础上比较才有意义,也就是说要进行比较的是两个系统:焚烧;生活垃圾分类+焚烧。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的社会成本,当然也包括土地成本、不可避免肯定也会有政策倾斜?同样也有三废的污染治理以及健康问题,还有个人或者家庭的时间成本。(生活垃圾分类出来的废物要进行预处理才能资源化,即使不预处理,资源化过程也是要占用土地面积。)也许存在数据获取困难的原因,但是,既然台湾有数据,可以借鉴过来推算一下OB电竞,。
1998年台北市人均垃圾日清运量1.42kg,光这个值就是目前北京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5倍左右,不得不说台北人确实需要进行生活垃圾减量。然后到2015年清运量降低到0.28kg,降低了80%,这个降低率非常震撼。再看说明:其中垃圾产生量“指一般垃圾量、巨大垃圾量、资源垃圾量及厨余量之合计”,即减少的清运量=巨大垃圾+资源垃圾+厨余垃圾。看到这就能理解,这个80%是可能有“水分”的。
首先,“巨大垃圾”中有部分肯定会再进入废物收运系统,而且很可能进入事业废弃物,比如工业垃圾。为什么呢?没有人今天买个桌子,明天就扔出去了吧,特别是扔巨大垃圾还收费的情况下,这些扔出去的巨大垃圾要么过时了,要么有什么缺陷。过时的巨大垃圾很有可能进入经济不发达地区。而有缺陷的,肯定要修理。修理不好的或者成为某种原料进行利用或者还会成为废物,这样工厂出来的废物就成了事业废物,这个过程中肯定会产生三废。从这个角度说,焚烧厂不一定在“抢垃圾”,而是确实有些事业垃圾必须进入焚烧厂处理。
其次,“厨余量”其实也存在同样的情况,7%的厨余做成肥料给周围公众,其他93%的厨余由堆肥场处理。后面的台湾废弃物统计里从2004年到2015年厨余回收量一直在增长,最高到834541公吨,然后有所减少,2014年是720373公吨,按照这个重量,大概可以推算一下好氧堆肥所需的面积,看看台湾现在所有的堆肥厂加起来是否达到这个要求。笔者也手多了一下,据说台北市一年大约产生5400吨厨余垃圾,专家们也可估算一下台北市得划出多少面积来用堆肥方法处理这些厨余。或者查查台北市所有堆肥厂的处理能力,就可判断了。
环境监测,为生态“治病疗伤”的前哨站,是“望闻问切”的必要手段。高科技的应用,能为环境监测注入“新鲜血液”;管理体系的升级,让环境监测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道路;数据真实性的保全,是环境监测作为保护生态的擎天柱之生命力所在。
2017年3月7日,欧洲“哨兵”系列地球观测卫星“2B”成功进入轨道。据了解,其与“哨兵2A”为同一组,主要用于监测土地环境。同时,该系列的“4”和“5”组卫星监测地球大气环境,“6”组负责海洋环境。
卫星,作为一种环境监测的高科技手段,有条件的国家都已经开始运用,中国也不例外。2016年底发射升空的“碳卫星”就是其中之一,不仅是我国自主研制,而且是首颗全球大气二氧化碳观测科学实验卫星。2018年2月28日,该卫星提供的数据成功绘制出了首幅全球叶绿素荧光反演图。
正如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出的,环境监测工作加入现代科技基因相得益彰。为了巩固碧水蓝天的保护成果,进一步加强生态护盾,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创新步伐要持之以恒。
PM2.5、PM10、VOCs、粉尘颗粒物、氮氧化物、重金属、射线、噪音等众多数据,无一不需要收集、分析、监测和管理。目前,能够在环境监测领域发挥作用的技术很多,例如污染源识别定位技术、物联网传感器技术、大数据技术、卫星遥感技术等等。
业内专家已经断言,环境监测的脉络会与网络化、智能化、系统化、信息化紧密相连。当然,光有技术,没有管理也是空谈。
按照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管理现状来看,科技水平的提升对整个体系的适应性提出了新的挑战;环境监测系统管理要求的上升又转而表现在,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也要提升;在新形势下,构建科学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任务也逐步展开了蓝图。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新格局已初见雏形,未来如何完善也被纳入规划。总的来说,监测事权上收,完成体制改革,致力于因地制宜和精准施策,明确各层级环境监测责任,落实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见成效。
当然,环境监测的核心是数据,数据的关键在于“真、准、全”。因此,环保部已经明确表示,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国家机关重点提出,斩断行政干扰途径,威慑力十足。
“谁出数,谁负责”,并且终身追责的严厉制度,致力于拧干数据水分,还原环境监测真实面貌。让人“不能”打环境监测数据的歪主意,让人“不敢”对环境监测数据动手脚,我国用严打严惩的姿态,重拳出击,层层传导治污压力。